海关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
根据海关总署《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2020年129号公告),办理化学品进出口时,需要对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实施检验,明确化学品的危险种类,同时还应提供《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》等材料。
《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》分为两种,分别为《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》(TDG分类)及《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》(TDG+GHS分类)。
参照标准
联合国《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报告 规章范本》(第二十二修订版)
《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(GHS)》(第九修订版)
《危险品规则》(DGR)(第 64版)
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(2015 版)
国际海事组织《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》(2020版)
《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》(2009 版)
JT/T 617-2018